北京规定工资至少应涨3.5%
发布: 2008-6-12 19:50 | 作者: 财经报道 | 来源: 金羊网-新快报 | 查看: 18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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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对物价上涨过快
新快报讯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10日发布了本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。面对当前物价上涨较快的问题,北京市劳动保障局突破性地把往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从“零增长或负增长”,改为“增长3.5%”。也就是说,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建议在京企业至少为员工涨3.5%的工资。这是北京市自1996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以来第一次明确下线。
6月10日,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了《关于发布北京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。
工资指导线主要依据本地区年度经济增长率、社会劳动生产率、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CPI)计算而来。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解释,此次上线和基准线均比去年提高了2%。往年的指导线下线是与上年相比零增长或负增长,而今年突破性地定为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,增长3.5%,这主要是由于当前物价水平攀升较快。
针对近段时期内,公众对于不少垄断性行业、企业高工资的质疑,此次北京市《通知》具体规定,在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区间内,对工资水平偏高、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垄断性行业和企业,按照国家宏观调控阶段性从紧的要求,根据有关政策,从严控制其工资增长。
(《财经》、《京华时报》)
